近日,学校发布了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4月4日-6日,放假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星期五)全校停课;4月5日、6日为正常公休日,原有的教学课程照常进行。
学校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据悉,这是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具体工作实际作出的安排。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