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006年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就相关评选工作做了明确规定。
这是学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一项举措。学校也希望通过这种鼓励先进的措施,在全校范围形成全员关心就业工作、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我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加便利、积极的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为:领导重视就业工作,就业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全员参与就业工作,就业指导与市参加评选的范围为学校各教学单位和全校在职职工。场开拓工作扎实有效;截止今年8月31日,各教学单位平均签约率、就业率、考研率和签约率提高幅度(与上一学年比)分别为全校最高的单位等。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为: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关心就业工作,积极参与就业市场的开拓或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成效显著等。此外,推荐毕业生就业数量多且质量高者,毕业班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学生考研率高、就业质量好者,重视就业工作,注重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毕业生,学生定位准确,就业质量好,就业率高的专业学科负责人,关心就业工作,在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开拓方面贡献大者,都可作为推选的人选。
由各教学院(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就业先进个人(在全校范围内推荐)的推荐和先进集体的自荐推荐工作。学校要求各院(系)于11月24日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名单和先进集体自荐的相关材料上报给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中心将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的推荐名单,集中评审后,投票确定推荐获奖名单。最后将推荐获奖名单报学校行政办公会确定获奖人选,由学校奖励。
(就业指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