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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服务中心安排本学年助学贷款工作

发布日期:2006-09-25  浏览次数:

9月22日下午,大学生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安排2006---2007学年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由饶红老师主持,负责学生经济工作的各教学院(系、部)的辅导员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认为:助学贷款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一项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一定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认真做好。

会议对做好2006---2007学年助学贷款工作提出了要求:(1)坚持以学生为本,把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渗透于贷前、贷中、贷后的各个阶段,了解学生的所想、所需,及时解答学生疑问,为学生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2)树立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助学贷款工作的信息管理,健全助学贷款的电子档案,为贷后管理工作打好基础;(3)大学生服务中心和各教学院(系)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在助学贷款的宣传、申请、审批、发放、教育、管理的各环节通力合作,协调一致,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联系,保证信息渠道通畅,实现资源共享;(4)掌握贷款工作流程和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要求,规范操作。同时,要求学生树立主动还贷意识,各教学院(系、部)在本学期内要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教育。

会上布置了近期要完成的一项工作:在10月1日之前,各教学院(系)要组织2003级在深圳发展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借据。

会上,大学生服务中心史开武副主任还对特困生的评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困生的评定工作一定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

(大学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