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学校处级干部的换届聘任工作于近日顺利结束后,学校将于近期全面开展全体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工作。此两项工作完成后,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将全部结束。
此次岗位聘任分别四个类别,包括:教师职务聘任、职员岗位聘任、学生辅导员岗位聘任和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依据此四类岗位的不同,学校发布了不同的聘任办法和要求。
教师职务聘任坚持以岗位聘任为核心,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以岗位聘任取代职称评审,强化岗位聘任,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合一。学校将成立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教师职务聘任组织,坚持思想政治条件与学术水平条件并重,校内评价和社会评价并行,对应聘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履职情况等进行综合全面的考察。
学校此一轮聘任改革的一大变化就是实行职员聘任制。聘任范围包括校部机关专职党政管理和群团工作人员,教学科研单位专职党政管理人员、共青团工作人员和学生辅导员,直属教辅单位专职党政管理人员。这是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职员制度,建立竞争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党政管理与教辅机构调整改革方案》中关于职员岗位设置要求而进行的。
对于学生辅导员的聘任,学校也作出了新的调整。学生辅导员岗位受聘人员除具备学校职员岗位聘任条件外,其上岗基本条件还包括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学校还对学生辅导员实行“双肩挑”政策。符合《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暂行规定》中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辅导员,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聘任德育教师职务,列入学校德育教师编制。
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社会功能和主要工作的专业技术特点等,学校还设置教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教学单位可设置教师岗位以及与本单位主要工作需要相匹配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教辅单位在严格控制岗位数量、专业职务系列和岗位等级的前提下,根据工作的技术特点、职责和任务,适当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此外,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学校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员编制核定及管理办法(试行)》,岗位聘任将在其基础上进行。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