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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

发布日期:2006-06-16  浏览次数:

616,学校党委发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标志着学校贯彻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将结合学校实际付诸实施。

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分为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6月底前,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学校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纪律、行政纪律、财经纪律教育,组织处级干部进行专项学习和培训。

7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与学校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二级单位财务工作检查结合进行,教材、教辅、图书的销售、选用、采购、编审、印刷和发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医药采购、基建工程等是自查自纠的重点。

9月底前,完成总结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治理工作开展。

为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校党委统一领导工作开展,学校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纪委、监察室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学校要求各单位和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

(纪监审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