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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韩占生处长阐释学生管理新条例

发布日期:2006-03-17  浏览次数:

 

以警为戒 公平竞争

 

去年9月,教育部颁发了新的学生管理条例,此后不久,我校对2004年颁布的学生管理条例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条例在学籍管理方面的制度与以往相比有所放宽;引入的平均学分绩的概念比以往的制度更加科学合理,成为判断学习质量的重要标准。

新的《学生学习管理条例》也因此一直受到广大同学的关注,特别是关于学籍处理方面的有关问题是同学们谈论的热点。本学期初,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教务处韩占生处长。

韩处长对“受警示同学数量增加”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谈到,目前高等教育在全国尤其是在北京进入到普及化的阶段,学校在生源数量、素质方面遇到了挑战。学生由高中阶段的高度紧张进入到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环境,学习的自觉性下降了;同时学生进入大学的目的多样化,不仅个性突出,期望也较复杂。“因此,在我们看来,受警示的同学数量相对于以往多了一些。”韩处长在指出这一问题的同时也提出了应对措施:学校各个部门要针对学生具体情况做调研,以得到可行的改进方案,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分析失败的原因,由被动选择学业的过程转变为个性化的指导。此外,学生和家长也要转变观念,客观地评价学生自己。不能妄自菲薄、缺乏信心,放松甚至放弃学习;也不能好高骛远,忽视基础学习目标而不切实际地追求过高的学习目标。

对于“学期平均学分绩低于30分予以退学”以及“学期平均学分绩低于50分将受到警示,累计3次警示将予以退学”这一规定,韩处长强调学籍处理并不是处分,而是学校加强学籍管理的措施。“30分是一条衡量学习状况最低标准的界线。”韩处长解释:如果没有达到这一水平,说明不能达到高等学校对学生学习的最低要求。韩处长认为,这个制度本身是公平的,因为它对所有大学生的标准是一样的,学习努力的同学同样也在这个制度的保护下。同时,韩处长不认为淘汰率高会影响到学校,而是学校严格管理的重要体现并且关系到学生的长远发展。对此,他提醒同学们要有正确的认识:被退学虽然是一大挫折,但并不是绝对的,关键要从中吸取教训、调整好心态,从而找到更新的出发点。

此外,韩占生处长还特别提到了学风问题。他指出,作弊属于品质和人品问题,是学生诚实守信的重要体现。“我们应该就学习动力问题进行一次全校规模的讨论”。他认为这样才能让诚信意识深入到每位同学的心中。

在采访结束之际,韩处长对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希望和忠告:大学生应主动关心自己,对自己负责,着重培养个人的非智力因素;明确自己为什么要上大学,树立目标,解决学习动力问题,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校报大学生记者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