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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准我校招收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员

发布日期:2006-02-17  浏览次数:

1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公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该通知中公布了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综合评估结果,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委员会综合评估,被确定为有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田径项目)的大学。

历年来,我校有着优良的体育传统,非常重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和培养工作。学校在体育类人才培养上成效显著,硕果累累,尤其在田径项目上优势明显,成绩出众,在国内普通高校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006年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其中,田径项目招生17人,报名截至32。报名条件:22周岁以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2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体育教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