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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布《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5-07-13  浏览次数:

 

713,学校发文公布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本着“依法管理,从严治招的原则,就进一步完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制度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阳光工程”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公开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资格(我校今年没有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体育特长生、自主选拔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公开投诉举报。

同时还提出了招生工作的“六不准”: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为了完成好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专门成立了由院长佟泽民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副院长郭文莉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和纪委书记张肃建任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检查小组。

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电话是:010-81292235/81292236;人工电话010-86109966/86109988;;也可上学校网站查询:http://www.bipt.edu.cn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1292017;举报电子信箱:jj_office@bipt.edu.cn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