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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正式公布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与办学定位

发布日期:2005-07-05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的文件精神,经全校教职员工广泛讨论,学校党委于2005年5月20日对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进行了研究。2005年5月23日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向全校公布了《关于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定位及内涵说明的通知》。根据2005年6月14日至16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预评估中专家组的建议,在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小组研讨的基础上,学校党委于2005年7月1日再次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进行了研究。现将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向全校公布。

一、学校办学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基础,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管理和服务为保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为首都和行业服务的宗旨,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把学校建设成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的普通高等学校。(扣除标点符号汉字是188字)

二、学校定位

1.总体目标定位:2010年“十一五”规划结束时,综合实力位居北京市属市管高校前列;到2020年,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普通高等学校前列。

2.学校类型定位:教学型普通高等学校。

3.学科专业定位: 保持石油化工行业优势与特色,重点建设首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科专业,形成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在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光机电一体化等领域具有一定优势的学科专业体系。

4.层次结构定位: 以本科教育为主,努力开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开展其它形式教育。

5.培养目标定位: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诚实守信、勤奋实干,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6.服务面向定位: 立足北京,面向全国,紧密联系石油化工行业,重点为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找准位置,培育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