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2012学年校历和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寒假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2月19日(星期日)放假;2月18日-19日注册;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2月15日(星期三)放假;2月16日(星期四)正式上班。1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二、班车安排:教职工班车1月16日-2月15日停发,2月16日(星期四)恢复正常。1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班车照发。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末的各项收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总结和2012年计划工作的通知》(校办〔2011〕20 号)精神,还未将2012年工作计划交学校办公室的单位请抓紧时间上交;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
2.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学生处、各教学院(系)和后勤服务集团要掌握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基本信息,并将留校学生的基本信息报学校办公室。
3.相关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生活,有关部门要关心师生员工尤其是困难师生员工的生活。
4.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引导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
5.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寒假期间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防火和防盗等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学校将在1月14日(星期六)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部门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6.教职工寒假离京外出,要告知本单位领导;寒假期间组织教职工集体组团外出旅游要向学校报告;处级干部离京外出,要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报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备案,外出期间要保证通讯联系畅通。
7.寒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带班的同志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若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