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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国庆、中秋放假时间和假期相关工作安排已确定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9-23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20092010学年校历,2009年师生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和教学运行、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安排已确定。

1.放假时间:1018日,共8天,但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需照常上班。

其中具体时间调整为:101日(星期四)、102日(星期五)、10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2教学安排:101日–108日全校停课。927日(星期日)、1010日(星期六)分别上107(星期三)108(星期四)的课程;若有教师需要补课,需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3班车安排:101日–108日班车停发,927日(星期日)、109日(星期五)、1010日(星期六)照常发车。1012日(星期一)班车恢复正常。

4.节前及节日期间相关工作安排:                              

1)各教学院(系)节前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防火、防盗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值、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如遇突发事件,需速与学校带班领导联系;各单位的处级干部需保证节日期间通讯联系的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安全保卫处将于930日(星期三)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

3)节日期间,安保处、学生处、后勤等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适当安排值班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4)各单位、各部门若组织师生员工外出参观游览,需及时报告学校分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备案。

(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