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至25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国家会计学院召开。我校体育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表彰了荣获首都高等学校2015-2017年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优秀学校、优秀校长以及2017年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阳光杯”、“朝阳杯”获奖学校。我校第四次获评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韩占生副校长被评为“优秀校长”。同时,学校以北京高校排名第三的成绩连续第6年成为“朝阳杯优胜校”。
(荣获首都高等学校2015-2017年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及优秀校长荣誉称号)
(被评为2017年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优胜校”)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2014年由教育部颁布,它是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评估、检查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依据。自《标准》实施以来,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各部门全力配合,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在体育工作规划与发展、体育课程设置与实施、课外体育活动与竞赛、学生体质监测与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与保障等方面不断改进,体育工作稳步推进,体育育人成效显著。
《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优秀学校及优秀校长为三年一评,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为每年一评。“朝阳杯”评选是市教委将各校参加大体协组织的非奥运项目比赛的各项成绩累积进行排名,以表彰开展群众体育工作优秀的学校。
(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