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将从教学院(系、部)的基层组织中产生2个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从教学一线的在职教师中产生师德标兵5名。
通知公布了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条件师德标兵条件和评选程序。分为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结果公示和党委会研究确定四项程序。
通知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推荐过程中,要注意考查集体和个人在抗震救灾、奥运会、校庆等重大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要考察教师和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要注意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使推荐的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真正得到广大师生的认可。
学校组成评审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高锦宏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曹长兴和副院长焦向东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校办、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学生处负责人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部长何晓红兼任。
据悉,第三届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评选结果将于7月初在校园网上公示,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