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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消防法》 创建安全和谐校园环境

来源:安保处   发布日期:2009-05-06  浏览次数: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51日起施行。

《消防法》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学习贯彻《消防法》,创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是我们全体师生的共同责任。学校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教职员工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学校的消防工作就做不好,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减少火灾的危害,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范火灾的发生,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环节。消防安全关系你我他,每个人应当自觉参与消防工作,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在日常生活中谨慎用火用电,自觉采取防火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素质,一旦发现有火灾,有报警的义务,有参与扑救火灾的义务。只要人人参与,重视消防安全,消防工作一定可以做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内容详见校内信息。

(安全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