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条例

信息工程学院党务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2019-07-29

信息工程学院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根据北京市和学校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党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学院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为推动学院科学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学院党务公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纪、真实公正、实事求是,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公开内容和范围

     1、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党内事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2、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和教职员工利益的重要决策及执行情况;学院总体发展思路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等。

    3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各项义务等情况为随时公开内容。

4、 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及落实情况;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院文化建设情况等。

     5、制度建设情况。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完善党委会议等规章制度情况;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制定和落实党员责任目标情况等。

     6、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建设的情况;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解决党员群众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办理党员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等。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应根据内容和范围,选择采取党内有关会议、公文、校园网、宣传橱窗、公告栏、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四、组织领导

     1、党委、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回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2设立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举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及言论渠道畅通。

3、学院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与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克服和防止形式主义,务求工作实效,把促进党内民主、党员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党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信息工程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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