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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与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04


1.招生目录及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

0805

18

专业名称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

学科方向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

0817

15

专业名称

化学工程与技术(全日制)

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

学科方向

化学工艺

制药与精细化工

工业催化

(2)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

0856

57

专业学位类别

材料与化工(全日制)

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

学科方向

高分子功能材料

无机非金属功能材料

材料加工工程

环境友好化工过程

含碳资源高效转化利用技术

环境催化反应技术

招生专业

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

0860

45

专业学位类别

生物与医药(全日制)

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

学科方向

制药工程

医药新材料与精细化学品

注:实际招生名额以最终学校分配为准。

(3)学术硕士研究生成绩要求

总分≥273分,单科(满分100分)≥ 38分,单科(满分150分)≥ 57分。

(4)专业硕士研究生成绩要求

总分≥273分,单科(满分100分)≥ 38分,单科(满分150分)≥ 57分。

2.复试比例

本学院达到国家线的志愿考生未超过计划招生名额,复试比例为100%。对于调剂考生,当调剂系统里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多于缺额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复试比例不低于120%通知考生复试。

调剂考生要求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复试时间

根据复试工作准备情况,志愿考生复试在324日进行,调剂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见复试通知和网上公告。

4.复试方式

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采用“腾讯会议”系统,备选系统为“钉钉会议”。复试过程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

5.复试程序

1)考生提交电子版材料(调剂考生需到调剂系统申请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详见我校发布的考生须知),提交的电子版请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考生编号+姓名+手机号码)后发送到邮箱:hgyz@bipt.edu.cn

2)做好远程复试各项准备(详见我校发布的考生须知)。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6.复试科目及内容

1)复试科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硕)、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领域专硕):材料科学基础、物理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硕)、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领域专硕)物理化学、化工原理

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领域):药理学有机化学

以上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科目名称

参考书

材料科学基础

胡赓祥, , 咏华. 材料科学基础(第三版),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物理化学

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 物理化学第六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化工原理

谭天恩, 窦梅,. 化工原理(第四版), 化学工业出版社

药理学

朱依谆,殷明. 药理学(第8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有机化学

赵温涛,郑艳,王光伟,马宁,黄跟平. 有机化学(第6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08

2)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外语能力满分10

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包括:外语自我介绍,英语四级、六级成绩情况,~100字的专业文献英译汉翻译复试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用英语提问

2)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8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考生按规定选择一门复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能相同后,老师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考生回答,复试老师根据回答情况打分。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察:考察考生实验、实习等专业实践情况,以及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毕业论文(设计)、论文专利成果等创新情况复试人员结合考生所参加的实践和创新项目进行提问

3)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

考生陈述,复试人员结合考生所陈述内容进行提问,包括以下内容: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7.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30%

3)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系数×70%]+[复试成绩总分×30%]。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录取

对复试合格者按加权总成绩排序后,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9.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通过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开学后统一组织。

10.联系方式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010-81292044010-8129296915711080684 (微信同)

邮箱:hgyz@bipt.edu.cn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010-81292044

研究生处:010-81292056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10-8129227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