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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毕业清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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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取消毕业清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部)、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中“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9届起学校不再组织毕业“清考”,不及格课程须通过重修获得学分。为保证学生合理安排学业,做好毕业前的学习安排,请各教学院(系、部)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精神,及时将学校取消毕业“清考”的决定告知全体师生。

二、请各教学院(系、部)全面做好2019届学生的选课指导工作。学业导师根据学生学业进展情况、学校2018-2019学年课程安排情况,结合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条件(学生须处于四年级状态并满足累计取得的课程学分占其毕业所需总学分比例为86%以上(含))等规定,认真指导学生选课,确保2019届学生在2018-2019学年合理选课,通过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三、为配合学校取消毕业清考的决定,请各教学院(系、部)根据学生修读课程的具体需,合理开出重修班,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

 

教务处

2018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