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位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鼓励教师编写反映各个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方面的特色教材和优质教材,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及时纳入教材,持续推进高质量教材建设,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25 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次立项的教材为本科层次的新编教材。修订教材、学术专著、论文集、教辅教材(教学参考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等)、高职教材、单独的云教材(移动交互式数字教材)、课件等均不在此次立项范围内。出版形式为公开出版。
(二)重点支持教学急需,支撑博士点立项建设学科专业优势教材和微专业建设配套新质教材;国家级、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优势特色课程教材;国家级、北京市级一流课程等配套教材;现代产业学院框架下面向行业企业人才培养需求、校企合作课程的应用型教材;人工智能(AI)在现有各本科专业领域融合应用类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专业认证的系列教材。
二、申报条件
(一)教材编写人员须与出版社明确知识产权、版权等问题,避免出现纠纷,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声誉。中文教材拟合作的出版社应为国家一级出版社或学校认可的出版社(省科学技术/人民出版社、双一流高校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和中国石化出版社),国家级一级出版社名单参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质量教学与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22〕52号)附件。英文教材拟合作的出版社应为国外著名出版公司(如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lsevier Science Publishers Ltd.、CRC Press、John Wiley & Son, Inc.、McGraw-Hill Co.、Springer-Verlag GmbH & Co.等)。正式出版后在版权页上须具有国际标准书号且与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的CIP核字号验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结项。
(二)教材主编(第一作者)应为学校在编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专业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省部级及以上一流(优质)课程主讲教师、学科(方向)带头人、责任教授等牵头编写教材。支持省部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教研室等团队负责人牵头组织编写教材。其他参编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学术研究能力、必要的教学或实践经验,了解同类教材内容、方法的改革趋势以及配套课程的国内外现状。鼓励吸纳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参与教材体系内容的讨论并参与教材编写。
(三)已获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资助但尚未完成该教材出版任务的教师,不得申报本次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建设项目。同一主编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规划教材立项项目,立项后未结题前不得新申报教材立项。教材主编和其他参编人员也不得以教材建设为主要动因,申报其他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立项数量
以扶优扶新、扶需扶特为原则,2025年拟立项建设校级本科规划教材12部左右,每部教材资助经费均不超过5万元。
四、申报流程
(一)教师申报。本科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登录申报平台http://cxcy.bipt.edu.cn/,选择“教学工程-教材建设项目申报”,点击“我要申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编写申报表》(附件2),在线保存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附件材料以“姓名+教材名称+材料名称”命名。
(二)教学院(部)审核。教学院(部)请依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对主编和教材编写修订人员进行审核,依据第二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对教材内容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审核程序和审核方式请参照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并填报《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出版审核意见表》(附件3)。
请各教学院(部)于5月25日前,在申报平台中统一审核、推荐排序,下载《推荐汇总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出版审核意见表》,打印、盖章后上传提交。同时将以上申报材料、审核材料等相对应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统一提交到教务处(15号楼B203)存档。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正式立项,一次性拨付经费。
五、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院(部)要结合学校“十五五”规划、博士点申报、一流专业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程专业认证、新专业建设等重点工作,精心筹划,认真组织,编写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材。校企共建教材须在醒目处标注说明。
(二)本次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须在2027年12月底前完成教材正式出版,逾期未完成者取消立项资格.确有客观原因需要延期时,由主编提出书面汇报并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且不得再次延期。若无客观原因却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前出版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且主编3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各种教学类支持项目。项目负责人(主编)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学校规划教材。
(三)学校不再统一组织立项教材的招标和出版,由项目负责人(主编)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学校提供经费支持。
(四)立项教材交付出版前需进行评审鉴定。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五)教材编写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知识产权、版权及使用权等有关规定,如因抄袭、擅自更换版权和使用权等引起的法律争端,由项目负责人(主编)承担。
(六)立项教材结项存档。教材出版后,须将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新出版的样书3本交教务处留存。
联系人:金红梅 联系电话:81292041
附件: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工作管理办法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编写申报表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出版审核意见表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