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
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2026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
二、推荐条件
(一)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届学生本人完成,作者为个人;
(二)选题科学,调研论证充分,论文撰写质量较高,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
(三)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四)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参考)价值。
(五)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数量:考虑到学科差异,本次市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采取由各学院直接按比例推荐,教务处复核资格。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教学院系 |
应届毕业生人数 |
分配名额 |
新材料与化工学院 |
378 |
8 |
机械工程学院 |
402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485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362 |
7 |
人文社科学院 |
308 |
6 |
安全工程学院 |
81 |
2 |
合计 |
2016 |
41 |
三、评选申报程序
各院(系)教学院长牵头,组织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各院(系)应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查重报告需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其中,请各教学单位注意以下三项事宜:
(一)本科学位论文只有通过大学生论文检测并且文字复制比R≤15%,方可申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请各单位提前安排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和评选工作,确保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
(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最多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2%。
(三)学院主管教学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评选工作,各专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院答辩委员会集中组织二次答辩。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6月22日(第17周周一)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
(一)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二)校级优毕评审表;
(三)校级优毕(论文)简介(900字以内,包括选题背景、研究意义、论文主要内容、创新研究成果等以及导师评语300字以内,详见附表4);
(四)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报告(导师签字、学校盖章)。
其中,附表1、附表2以及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报告须加盖学院公章(扫描成PDF格式),附表3(Word电子文档格式);应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简介(Word电子文档格式)。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环节,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推荐工作,严把质量关出口关,真正把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体现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果上。
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相结合的学风长效机制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请各学院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术诚信及质量标准严格审核,对待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北京市教委将对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问责,取消学校2年内评优申报资格,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郎穆晨,联系方式:0020170008@bipt.edu.cn。
附件:
附件1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
附件2、校级优毕评审表
附件3、校级优毕(论文)简介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