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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4年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高[200425号)精神,市教委组织了2004年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工作。

  现将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精品教材评审与确认
  (一)2004年北京市有70所高等学校和近30家出版单位参加了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申报。按照申报教材时限规定,各高校、出版社从2001年以来出版的北京高校教师为主编的7968种教材中,通过自评择优申报参评教材915项(其中有符合申报条件的、2001年以来批准的179项北京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教材)。
  (二)市教委组织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评审专家组按规定评审程序和标准先后对参评教材进行了资格审查、出版质量审定和教材内容水平的严格评审,经报市教委批准确认480项(其中有149项是2001年以来批准的北京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教材)为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

  二、关于精品教材奖励与管理
  (一)根据京教高[2004]25号文件精神,市教委对2004年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每项奖励5000元。
  建议各有关高等学校和精品教材的出版单位,分别对本校精品教材的主编、责任编辑给予不低于市教委额度的奖励。
  (二)市属(市管)院校教材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学校财务部门将公布的本校精品教材奖励总额度统一列入学校下一年度经费预算,在下拨预算经费后,作为精品教材的奖励经费提取。
  非市属(市管)院校奖励经费由市教委一次性拨付。
  奖励经费到位后,由精品教材主编安排使用。
  (三)市教委将给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编者颁发证书。
  (四)高等教育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请各高等学校、有关出版单位,在内部管理职能(或主管人员)调整时,应确定负责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统一主管部门,明确其对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的统筹管理与质量监督职责。
  (五)凡经市教委确认的精品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告的教材名称及所含册数,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在不改变教材性质并在教材重印出版前一个月由签约双方会同主编所在学校教材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委,经批准后方可变更。未经批准变更教材名称,北京市教委将视情况通报直至取消其精品教材资格。
  (六)精品教材中系列教材的名称及范围要严格按本通知附件1规范,系列教材中未申报参评的其余部分不作为精品教材,不得使用精品教材标识。如确实需要完善该教材系列,今后可按有关精品教材的评审规定,另行申报。

  三、关于精品教材出版与使用
  (一)市教委近期组织部分出版单位设计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统一标识,2005年二季度发到各有关高校、出版单位。在精品教材重印时按规定使用统一标识。
  (二)作为北京高等教育的品牌,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重印时,除开本可以维持原书不变外,应严格按照附件2(《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重印出版的若干规定》)提出的统一要求执行,以保证精品教材整体出版质量。
  (三)请各出版单位在精品教材重印出版后的两周内,向市教委高教处送样书两本(套)存档。市教委将适时举办十五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展示、发布活动。
  (四)为保证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质量,逐步建立精品教材的更新机制,本次评审确认的精品教材修订再版后,要另行申报评审,通过评审确认后,方可继续使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称号和统一标识。
  (五)市教委将适时组织对精品教材重印后是否符合出版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市教委有关精品教材出版规定的出版单位,将视其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出版单位资格。
  (六)各高校要为精品教材的使用创造条件,制定切实措施鼓励教师优先选用精品教材。
  同时应结合本校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的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本校的教材建设,保证有效投入,不断提高教材水平,为今后参加北京精品教材的申报、评审奠定基础。
  (七)各精品教材的出版单位应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和发行渠道,加大对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宣传推荐力度,努力创造条件使精品教材在高校人才培养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关于尚未出版的立项项目
  (一)关于2001-2003年已经批准但尚未出版的北京市精品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各高校、出版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规范要求出版。
  市教委将在2005年二季度分别对有关高校、出版单位所有立项项目完成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请各出版单位在北京精品教材建设立项教材出版后两周内向市教委报送样书两本(套)备案。
  (三)不符合出版质量要求和版式规格、达不到规定教学使用期的立项教材将影响其参加今后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申报与评审。
  评审结果公布在北京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bj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