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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属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62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本科专业申报设置工作,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专业,提高我校专业设置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可持续发展,现就2016年新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专业的基本原则

1.新设专业要主动适应适应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各单位要在认真研究《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家和区域近年有关专业的就业率、第一志愿录取率、“布点数”和办学规模、人才需求、产业发展等情况,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科学、合理增设新专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增设专业目录外的社会急需专业。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

3.应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有相关学科为依托,有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加强专业设置规划管理,鼓励学院在申报新专业同时,积极加强老专业的改造,对社会需求不大、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实行转型、停招或者是撤销,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专业设置情况,制定新增、停招、转型、撤销专业计划。

二、新专业申报程序

1.调研论证。各教学院(系)要在对拟增专业的经济社会需求、专业建设方向、培养规模条件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对拟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2. 提交申报材料。各教学院(系)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专业申报材料及论证报告,学校组织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新专业设置进行审议,并在全校公示。  

3.向北京市教委报送材料: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731日前将新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并于910日前,向北京市教委高教处提交专业申报纸质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应于720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jinhongmei@bipt.edu.cn

所需材料如下:

1. 按教育部统一制订的格式据实详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请表》(见附件2);

2.新设专业论证报告(新增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括:拟增专业人才需求分析;专业办学条件分析及专业建设经费落实计划;专业师资队伍状况及师资队伍建设计划;专业建设规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3.新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4.新增专业的任课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5.新增专业培养方案校内外专家论证意见及会议记录。

6.其它补充说明材料(如申请增设尚未列入教育部颁布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需填写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等)。

各教学院(系)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用彩色封面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综合实验楼0319室。联系人:金红梅,电话:13522621285

本科专业的新增和调整是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大事。各教学院(系)要高度重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广泛调研,切实做好拟报新增设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