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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文件

 

 

 

 

京石化院教发〔201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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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卓越工程师

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经2010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年四月二十七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有关精神,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本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深化本科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优秀工程应用型人才,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有关精神,遵循高等工程教育教学规律,密切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工业界、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在企业深度参与下,通过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

试点工作要遵循解放思想、开放借鉴、校企共赢、精心组织、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深化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校各单位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共同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机制和氛围。

学校首批试点专业为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在机械类相关专业选拔学生组成试点班)、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四个专业。其他工科专业可根据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有关精神,组织广大教师深入研讨并形成试点方案,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工程教育中心和燕山校区管理部要加快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软硬件建设步伐,进一步密切校企关系,深化校企合作,在学生工程基本能力训练、工程素质培养、企业实习等方面开拓创新。数理系、人文社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语系等相关院系要积极组织教师投入试点专业教学改革,科学构建适应工程教育改革需要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着力提高试点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在2010年6月以前为方案研讨和工作部署阶段,2010年9月开始教学实施。

二、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

主要面向企业生产一线,培养能综合应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掌握一定的管理与工程经济学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本科工程型(制造、施工、运行、营销、维修)人才,毕业后能够基本胜任其中一种或多种角色。各试点专业在这一基本目标和规格的基础上,制定本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与规格标准。

试点专业学制四年。其中企业学习阶段累计不少于一年。

三、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改革

各试点专业要依据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与企业的研讨,制订和完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在通识教育、校内学习、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标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方法等;各试点专业要将培养标准细化为知识与能力大纲,重组课程体系,将知识能力大纲落实到具体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在此基础上,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改进:

1.进一步整合课程,重组课程体系。要着力改变单纯以学科的系统性为标准构建课程体系的观念,密切结合现代工程技术发展和企业需要,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为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压缩课堂讲授学时,为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和企业学习留出更多时间和空间。在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方面,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道德、人文关怀和社会伦理责任的教育,加强写作、表达与计算机应用等基本技能的训练,加强团队合作精神和人际沟通交流能力的培养。在学科基础课程建设方面,强化数学、物理、化学知识在工程中的应用,同时应拓宽学生在管理、工程经济学和财务等方面的知识面。在专业课程建设方面,适当加强多学科交叉综合性课程建设,同时要特别强化面向工程实际的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内容改革。积极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主讲或合讲专业课程,经过4年试点,达到每一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是由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2.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大力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和创新。参与试点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要着力推动探究式学习、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和工程素质。

3.加强实践教学和企业学习环节。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以实验与工艺基本操作技能训练为基础,以设计为主线,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系统思考和研究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交流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在校内实践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开展研究型、项目型学习和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帮助学生发现发展各自的志趣、潜力和特长。校外实践教学是改革的重点,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学生累计在企业学习一年时间的质量。各试点专业毕业设计环节可与相关实习环节统筹安排。一部分实习实践环节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重要的实习可利用整个学期。同时学校要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将产学合作教育国际化。

4. 实施课程开发计划和教材建设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成功与否的标志之一,就是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工作的成效和合作进行教材建设的成效。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可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对学生在企业实习的课程及其教材进行改革和创新,最终实现由企业界全面参与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四、试点学生选拔与管理

各试点专业应从两方面组织试点生源:一是试点专业2010级全部新生;二是从2008级和2009级在校生中选拔组成试点班。四个试点专业在专业教育过程中,实施有限目标的试点改革,特别是要着力开展企业学习阶段的探索和改革,以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

各试点专业在校生的遴选办法应在2010年4月底以前向学生公布,5月上旬完成遴选。学生遴选应遵循自愿选择、自主报名、院系组织考核的双向选择方式。各试点专业应加强对2008、2009级试点班学生的学业指导、个性化培养方案调整等工作。如教育部给予我校免推全日制工程硕士名额,推荐选拔应根据试点学生学业成绩,择优推荐(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参加试点的学生应严格按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并进行考核。如无特殊规定,学生的学习管理仍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还需服从企业管理规定并接受企业的评价和考核。

学生在试点专业学习期间,出现学校认为不宜继续参加试点学习的情况,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表明不适合工程师培养的,学校应向学生提供合理的学业指导,建议转入更适合其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发挥的专业学习。学生也可以根据自身学习情况自愿终止试点专业的学习。自愿终止和转入非试点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的学生,在试点专业学习过程中已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参照校内转专业办法,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学分的认定、替代予以解决。

五、组织体系

1.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相关教学院(系)院长(主任)或副院长、试点专业责教授等,负责领导校内相关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学校教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代行其职责,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教学管理协调与运行。

2.成立校企合作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部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与学校聘请的企业高级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领导培养目标研究、培养标准制定、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名单见附件二)。

3.根据培养目标、培养标准、模式改革、运行机制等方面的需求,成立若干专题小组,以教务处相关处长、教学院系的教学院长和相关教师为成员,负责研制和组织实施各个教学部分的具体方案。专题小组是一个开放性的组织,随时可将有兴趣开展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的教师吸收进来,共同开展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各专题小组成员及主要任务以实施过程中实际参加项目为依据制定。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校企合作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及其各专题小组要制订相关活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会议,及时沟通信息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4.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校内归口主管单位是教务处,依托单位是参加试点工作的相关教学院(系)、工程教育中心和燕山校区管理部。依托企业是燕山石化公司、北京雪花电器集团等。

六、配套政策及保障措施

为保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相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及方案,特别是在提升校内师资队伍工程素养、企业兼职教师评聘、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教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和环境。

1.经费保障。学校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统筹有关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在外聘教师、教师工程实践素养提高、教改立项以及试点工作运行等方面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

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核心教学团队与考核。根据教育部试点工作要求,学校教务处和试点教学院(系)要组织成立相关通识教育课程及试点专业核心教学团队。试点专业核心教学团队成员一般在7人左右,原则上由本专业教师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核心教学团队的工作职责、年度与聘期考核办法等要单独明确制定,并根据试点工作目标考核。在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核拨、发放时,学校要充分考虑到工程教育改革试点工作的投入,向参加试点的院(系)和教师给予倾斜,各教学院(系)要在业绩津贴、学期(聘期)绩效分配等方面向核心教学团队教师倾斜。全校相关单位要在人力资源投入方面确保试点工作实施进度和质量的需要。

3.建设适应工程教育改革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校人事处要积极探索改革工科教师的评聘与考核制度,对工科教师的评聘与考核从侧重评价理论研究和发表论文,转向更加侧重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要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创造条件,选送教师不定期到企业工作1-2年时间,提高教师的工程能力和工程素养;要优先引进和聘任有一定工程经历的教师,并积极从企业聘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聘任工作由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试点领导小组提出报告,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积极推进与国外大学合作的工程教育项目,拓展本科教学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国际合作教育和跨文化交流平台。学校教务处、国际教育学院、各教学院(系)和广大教师要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的教育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高水平的教育资源,努力推进我校与其他国内外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扩大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实习的规模,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5.加强学分制及其运行机制的研究,不断推进教学管理模式创新。学校各级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以及后勤管理等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在学分制框架下,认真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构建更加适合学生个性化成长的环境,逐步实现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学习进程的目标。

6.加强燕山校区生活和教学设施的建设、改造工程投入,加快建设进度,积极改善校区的后勤服务和教学条件;做好燕山校区发展规划,拓展校区功能,不断探索完善校区管理模式与机制。

7.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校企合作工作中的管理层次和职权,拓宽校企合作平台,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院(系)进一步开拓校企合作空间。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校企合作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十七

 

 

 

 

 

 

主题词:卓越工程师  教育培养  试点  方案 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2

附件1: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文莉  院长

副组长:韩占生  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成  员:刘红琳  教务处处长

刘  录  人事处处长

赵如松  化学工程学院院长

陈家庆  机械工程学院院长、试点专业责教授

戴  波  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顾  凯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主任

吴  波  工程教育中心主任、燕山校区管理部主任

景永平  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杨钟红  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

徐  坤  外语系副主任(分管教学工作)

金恩姬  数理系副主任(分管教学工作)

靳海波  化学工程与工艺试点专业责教授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孟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附件2: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校企合作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

 

主  任:郭文莉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院长、教授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总工程师

副主任:韩占生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  刚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董  淳  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董事长、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成  员:

李立新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倪众勤  北京华盾雪花塑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王喜海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杨永红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秦志强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吴  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

宋永吉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

陈家庆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

戴  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

靳海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授

顾  凯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副教授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刘红琳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