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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安排,国家决定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优化教育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等战略举措。

  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树立全面发展和多样化的人才观念,树立主动服务国家战略要求,主动服务行业企业需求的观念。改革和创新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主要目标

  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优势,增强我国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国力。

  以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期限为2010-2020年,参与计划的全日制工科本科生要达到10%以上,全日制工科研究生要达到50%以上。

  三、总体思路

  在总结我国工程教育历史成就和借鉴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为契机,以行业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工程实际为背景,以工程技术为主线,通过密切高校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标准、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提升学生的工程素养,着力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

  四、重点任务

  1.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

  建立多部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协调机制。建立行业指导、校企联合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机制。建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校学生实习制度。

  2.创新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大力推进工程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的学习包括在校内学习和在企业学习两个阶段。在校内学习阶段,高校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跨专业、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着力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多种研究性学习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在企业学习阶段主要是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深入开展工程实践活动,结合生产实际做毕业设计,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教师队伍。

  参与高校要建设支具有一定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要具备工程实践经历,有计划地参与企业实际工程项目或研发项目,其中部分教师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兼职教师要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4.扩大工程教育的对外开放。

  加强与国际工程教育界的交流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的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培养能够适应企业走出去战略需要的工程型人才。扩大来华接受工程教育的留学生规模。

  5.制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标准。

  为满足工业界对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要求,遵循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规律,制订本计划的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其中,通用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型人才培养都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行业专业标准依据通用标准的要求制订,规定行业领域内具体专业的工程型人才培养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多部门联合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

  建立多部门和行业协(学)会参加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组织管理体系,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有关实施政策,重大问题的协调与决策,组建专家组织、组织制订培养标准、指导高校和企业联合实施、检查实施效果。

  2.设立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多部门联合择优认定一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管理规范、保障有力、效果良好的大型企业,设立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管理和培养任务。鼓励省级人民政府择优认定一批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改革工程教育教师职务聘任、考核与培训制度。

  教育部制定鼓励高校优先聘任有在企业工作经历教师的相关政策,提出工程教育教师晋升职务时对工程经历的明确要求,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到企业工作,鼓励企业专家承担参与高校的教学任务,改革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制度,将对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职务聘任与考核从侧重评价理论研究和发表论文为主,转向侧重评价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为主。

  4.制定鼓励高校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政策。

  对参与高校设置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予以优先支持;对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校,增加参与专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名额;支持参与高校改革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入职标准及职务聘任、考核和培训的相关办法;优先支持参与高校参与专业的学生国际合作交流,优先支持参与高校参与专业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到跨国公司研修;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对外国留学生来华接受参与高校的工程教育予以优先资助;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适度增加参与高校自主招生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名额;对具备条件的参与高校申请中外合作工程教育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地方政府应对本地参与高校予以重点支持。

  5.制定鼓励企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政策。

  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政策。制定参与企业的工程师承担高校学生培养任务的鼓励政策。制定支持参与企业的工程师继续教育政策。参与企业依据高校、企业、实习学生三方签订的协议,可以享有学生优先录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