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打造新时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形成一批高层次、高质量、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同时做好申报北京市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储备,依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实施办法(修订)》(京石化院发〔2016〕102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的界定
教学成果不是某一项教改项目或某一项教学实践的经验总结,教学成果是在理论指导下,在实践上取得一定成效并被广泛推广,并可以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具有进一步发展深化、总结提升潜力的项目。教学成果须有先进的理念、明确的目标、清晰的建设思路,推广范围广、创新性强、特色明显。
二、评选范围与数量
(一)评选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主要围绕人才培养综合性改革、研究生教育、“体美劳”育、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专业认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产学研合作、网络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职业规划与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学业帮扶、安全教育、国际教育、继续教育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奖励等级与数量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特别优秀的可授予特等奖。各级奖项的具体数量根据申报成果水平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我校教职员工在本科、研究生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具有示范性的,均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成果应紧扣教育部新时代本科教育要求和北京市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要求,或者契合学校近年一直推进的重点工作。成果须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已获校级或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不再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
(三)成果以个人或集体形式申报。成果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至多参与两项(或一项主持、一项参与)。成果负责人一般应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直接并始终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鼓励各单位统筹规划、合作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学改革成果。
四、申报方式与评审程序
(一)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请有意申报的教师登录申报平台:http://210.31.45.189/c/views/sys/index/index.html,选择教学成果奖申报,在线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和支撑材料(汇编成1个PDF文件),保存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教师需打印与网站内容一致的《推荐书》、《成果总结》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后提交所在单位盖章。所有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申报材料清单。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
(二)教师所在单位在线填写推荐意见、推荐过程(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1年6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15号楼B203)。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四)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投票表决。
(五)公示通过评审的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
(六)学校批准后公布结果。
五、其他要求
(一)精心组织。此次教学成果申报,将为申报北京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遴选申报工作做准备,各教学院(系、部)和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择优遴选,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确保质量。各申报个人或集体要认真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总结,充分挖掘、收集相关材料,并进行总结、提升,形成独特的成果理念和模式,特别要凝炼出有特色、有新意的题目。同时要与其他单位沟通信息,相互启发借鉴,确保申报成果的水平和申报材料的质量。
(三)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实施办法(修订)》(附件5)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金红梅,联系电话:2041 13522621285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奖在线填报说明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奖教学院(系、部)推荐过程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5.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实施办法(修订)
教务处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