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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学院(部)关教师:

为强化我校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京石化院教发〔2006〕31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校级教改结题对象为2021年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重点项目建议所有项目在批准立项后年内完成结题。

验收内容

教改项目开展的主要研究与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三、验收形式与具体安排

(一)本次验收采取项目负责人自评自检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结题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愿申请,在各项目负责人自评自检、部门审核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专家意见确定验收结果。

(二)从2021,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请主持教改项目且达到结题周期的教师登录申报平台http://210.31.45.189/c/views/sys/index/index.html选择教改项目模块,在线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表》(附件1)、《结题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专著、电子课件以及实践效果评议等等)保存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网站具体填报方式见附件3

(三)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仍实行分类管理的原则。一般项目由二级学院(系、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重点项目由院系审核后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三)2020年立项的9个“新工科”建设校级重点教改项目,应全部参与此次结题验收

请各单位于2021年528日前将在平台完成所有申报结题项目材料填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教务处(15号楼B203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金红梅 81292041 13522621285

 

 

附件:

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成果鉴定)评审表(负责人填写)

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研究报告(负责人填写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在线填报操作指南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院系填写)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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