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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第0周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课程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季学期第0周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课程清单的通知

 

各教学院、老师、学生: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中有关补考的规定及各教学院上报的补考课程情况,本学期课程(含再修)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补考初步安排在下学期的第0周进行,课程清单见附件。

教务处在21周末前公布下学期第0周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课程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请同学们及时查询自己的考试信息。

为做好补考组织工作,现将有关补考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的补考资格: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是本学期注册修读的课程(含再修)考试不及格者(含结业生)。另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补考资格:

(1)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

(2)该课程前一次考试时构成旷考的;

(3)该课程前一次考试时构成违纪、作弊受到纪律处分的;

(4)任课教师认为应取消其补考资格,并经教务处批准的。

2、确定补考学生名单。学生补考名单根据“教务在线”本学期课程成绩库中不及格学生名单自动预置(系统默认),学生不需要在“教务在线”网上报名。

3、请参加补考的学生利用假期时间认真复习备考,并根据相应课程补考的时间提前做好返校的准备。补考不准缓考,未参加本次第0周补考的学生,学校视其自愿放弃本次补考机会。

4、参加第0周补考的结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学生所属部门所开的考试证明或者教学院确认(签字盖章)的学籍信息单。

5、为确保本次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监考人员安排、试卷印刷与保密、值班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附件:2023-2024学年季学期第0周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课程清单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

                             2023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