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诚信应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期末考试临近,17-19周为集中期末考试周,为弘扬校风、涵养学风、端正考风,在做好考前学业辅导迎考工作的基础上,应切实做好期末考试诚信教育工作,杜绝考试舞弊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考前诚信教育
各教学院应积极做好诚信教育宣传,对学生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引导,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告知学生“在开考前必须将考试相关资料、通讯工具、电子手表等电子设备放置到考场指定区域,切勿带在身边”。
2.明确告知学生“考场内摄像头可高清还原考场现场,学校监控室有专人监督考场情况,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3.营造良好迎考氛围,以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召开“诚信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学生现场集中观看《诚信应考教育宣传片》,学习《本科学生学习管理规定(2023版)》等有关制度文件,结合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务必做到不漏一班、不漏一人。
二、做好考场巡考监督
1.学校成立机关期末考试巡考组,考试期间全程巡视,各教学院领导、管理人员也应做好巡考监督工作。
2.辅导员和班主任在自己所带学生考试期间应到考场全程巡考,加强本学院学生考试考场的巡视(重点2023级学生),协助监考教师维持考场秩序,督促学生诚信考试,做到期末考试周内考试巡查全覆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试过程中发布的考情通报请务必转发至每一名学生,不断加强警示教育。
2.学生出现违纪行为后,学院应及时启动违纪处理程序,将违纪情况在年级通报,并要求学生在班级做自我检讨,认真做好后续处理及跟踪帮扶工作。
3.请辅导员全程做好诚信应考教育工作台账,如有学生考试违纪,将启动工作倒查机制。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