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jsfzzx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卓越作用的科技领军人才。根据北京市科委工作安排,2015年度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申报人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已取得高水平的创新成果,科研水平同行公认,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申报人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应工作在科研一线,在首都重大科技攻关中取得了重要创新成果,在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研发水平同行公认,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近5年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建设项目的研发任务。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率领的创新团队,结构合理、成绩显著,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4、申报人为海外引进人才的,应已与学校签署工作协议并全职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以前回国)。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推荐的方式。各单位向学校推荐的名额不超过1名,学校向北京市科委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填写《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见附件2)和《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信息表》(见附件3),并按照要求附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要求有目录并统一标明页码,具体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任务书或合同的关键页(含项目名称、来源、经费、本人角色)的复印件。
3、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封皮及目录的复印件。请在本人姓名处做标注。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所获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6、研发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
7、海外归国引进人才需提供与学校签署的工作协议。
9、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纸质材料一份。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的WORD格式一份,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的PDF格式【要求签章齐全,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一份,申报信息表)刻光盘一张。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5月27日下班前将申报表及附件纸质版一份,刻录光盘一张交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A301)。
联系人:刘瑜 联系电话:8129 2245
电子邮箱:jsfz@bipt.edu.cn
附件
1.北京市科委《关于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2015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5年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表
3.2015年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申报信息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