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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北京市属高校青年拔尖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jsfzzx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1日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属高校青年拔尖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21号),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首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落实《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京教人〔2012〕15号)中的“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构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梯队,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和高等教育管理一线,培养和支持优秀青年人才,使其成长为学科领军后备人才和专业化高级管理人才,市教委决定开展2013年“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推选工作。现将我校推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名额

在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育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各教学单位推选名额:按本单位专任教师3%的比例确定。

学校可向教委推荐的名额为8名。

二、推选条件

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京教人〔2012〕15号)相关规定执行。

1.学术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在高校教学、科研或管理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对艺术体育类人才、教育管理类人才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取得了较高水平成果,是所在单位学科领军后备人才或专业化高级管理后备人才;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入选“人才强教”计划、“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各类人才,凡资助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申报本计划。

三、推选程序

1.由各教学单位统一向教师发展中心申报。

2.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18份、推荐人选2000字的事迹材料一式18份。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申报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情况汇总表(推荐人员超过1人的单位须排序)一式1份。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版一并提交。

3.5月29日至31日之间(具体时间待定),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才进行答辩评议,根据评议意见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校网上公示。

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十二五”及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推选条件进行申报,确保推荐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联系人:  刘瑜,电话:8129-2245

电子邮箱:jsfz@bipt.edu.cn

办公地点:行政楼A319房间。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属高校青年拔尖人才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京教人〔2012〕15号)

附件3.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

附件4. 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申报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情况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13年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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