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jsfzzx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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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
建设支持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的通知》(京教工〔2017〕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人才等各类项目的资助已经结束。现将学校关于开展入选2018年度此类计划各项目结题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入选2018年度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的各类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各类项目的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三、组织工作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结题工作的布置和总结。具体工作由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承担,计财处、审计处及入选项目所在单位协助进行评审和验收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5月27日前,学校拟定好评审专家名单,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将“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长城学者、创新团队”结题验收会基本信息上报北京市教委。
(二)6月4日前,入选北京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的各类项目的个人/团队按照要求向教师发展中心提交结题验收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结题验收申报表格式见附件3。结题验收申报表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7份。各项目相应支撑材料均要求一式1份,支撑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内容包括:获奖证书、媒体报道、代表性论文(著)、相关图片及其他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以上所有结题验收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jsfz@bipt.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为:人才项目结题-名称和年份-姓名)。
(三)6月7日——17日(具体时间待定)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各类入选项目的结题评审工作。其中,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长城学者、创新团队项目的结题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评审专家组由5-7名校内外专家组成。北京市教委视需要安排人员予以督查。
(四)6月18日前,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向教委报送各类项目的结题验收申报表、各项目支撑材料、评审验收会纪要等相关结题材料。
五、工作要求
市属高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结题工作是加强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和相关项目负责人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结题工作,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评审意见和验收总结要客观、详实,公平、公正。
联系人:刘瑜 联系电话:81292245
办公地点:16号楼A201房间
附件:
1.结题名单
2.结题验收申报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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