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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学生第四党支部标兵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11-12-31
 

  

一、评选宗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深入开展评优、树典型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结合我支部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参评对象
学生第四党支部全体成员,包括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评选程序
1、采取支委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由发展工作组和学习工作组根据该同学支部活动记录进行资格审查。
3、支委会根据实际人选确定候选名单供大会无记名投票,并整理候选人事迹材料。
4、支部大会根据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等向支部全体成员公布,并组织全体成员进行投票。
5、大会公布评选结果,支部颁发证书予以确认;
6、标兵每学期评选一次。
 
 
四、评选项目(评优具体名额示实际情况而定)
1工作标兵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责任心;
2) 参与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
3)组织或参与党支部活动。
2.学习标兵       
1学习成绩优异;
2期末考试成绩名列前茅;
3)无不及格、考试作弊现象,无违纪违法行为。
  3. 突出贡献标兵
1)在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
2)在党支部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
 
五、考核评分细则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员考核及优秀标兵评分表
姓名
 
班级
 
评比项目
分值
次数
总分
备注
获奖
校内外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5
 
 
获学科竞赛或其他竞赛奖项请注明奖项名称
一等奖学金
4
 
二等奖学金
3
 
三等奖学金
2
 
进步奖学金
1
 
学科竞赛获奖
 
3
 
 
其他奖项
优秀团员/工作标兵
3
 
 
三好学生
 
文体类
 
参加支部工作
支部工作
负责发展/转正工作
15
 
 
 
其他支部工作
8
编辑简报
 
10
 
 
投递简报
 
2/
 
 
参加支部活动
发展转正大会
 
3
 
 
无故缺席一次扣一分
学校/学院活动
 
3
 
 
支部党日活动
 
3
 
 
汇总(65分)
 
 
 
 
六、总分核定
本着客观、公正、全面的考核原则,最终评优结果的核定通过两方面进行:即根据《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学生第四党支部党员考核及优秀标兵评分表》汇总后的得分占50%;全体大会投票情况核算分值占50%,两项汇总后,得到总体排名,最终确定优秀标兵人选。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学生第四党支部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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