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双导师指导制度规定(试行)》(北石化院发〔2013〕88号),决定启动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遴选类别、专业领域
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全部为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专业领域:化学工程领域;机械工程领域。
二、遴选程序
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的遴选采用本人申请---专业领域依托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办法和程序。
具体原则、条件及程序依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北石化院发〔2013〕90号)进行。
申请者需填写并提交《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一套(A4纸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于12月5日(星期四)前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推荐人员材料(含申请表电子版)交研究生处学位与学籍管理办公室(主楼1620)。
联系人:唐广军,电话:81292277。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双导师指导制度规定(试行)》
附件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附件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