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问 奖励、困难学生、毕业生 留学情况介绍 录取章程 院长寄语

答考生问

    我院今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招生专业包括通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等1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旅游管理和英语四个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招收理工科学生。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需要英语口试。
    外语课程主修英语。
    我院学费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按照北京市物价局的规定,每人每年约交4200—5000元。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境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贷款和勤工俭学。考上我院的学生一律住宿,并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收费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审定标准进行。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学生奖励政策
    我院采取多种奖励形式奖励在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成才。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奖(18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700元/年)。
    单项奖 :社会活动奖、学科竞赛奖、学习进步奖、科技活动奖、精神文明奖、文艺竞赛奖和体育竞赛奖。单项奖的奖励金额随奖项不同不等,最高达1500元。
    企事业及个人资助的奖助学金 :包括侯祥麟奖学金、志椿奖学金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和优秀毕业生等。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优秀团支部和先进班集体。

学生解困途径
    1、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统一组织学生与有关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事宜,贷款项目有生活贷款和学费贷款。
    2、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活动管理与服务中心”,“中心”在学校内积极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困难学生部分生活问题;在校外积极与社会联系,争取为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经验和人际交往能力。
    3、物价补贴 学院对每位学生按月发放物价补贴。
    4、特困生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被界定为特困生的学生,学院按月发放特困生补助。
    5、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若遇特殊情况造成临时性经济特别困难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社会资助 社会各界人士为了支持教育事业,对我院少数困难学生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学院根据捐助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学生适当的资助。

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就业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政策,主要面向北京市和全国相关企事业单位就业,近三年一次就业率均在85%左右,在同类院校中居于前列;每年还有一部分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或申请出国留学。

留学情况介绍

    目前学院与十余个国家二十多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其中,根据两校的合作协议规定,有以下一些国外高等院校,每年接收学院派出的给予优惠条件的自费留学生:
长期留学项目
    1、挪威纳尔威克工学院 根据两校合作协议,每年接收学院派出的留学生30名,攻读机械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各专业的学士、硕士学位,其中部分可以获得挪威政府(贷款)奖学金。
    2、俄罗斯莫斯科工业大学 根据两校合作协议,每年接收学院派出的一定数量的留学生,攻读本科、副博士(硕士)学位,包括机械类、信息类、经济与管理类、质量控制类等专业。
    3、美国休斯顿大学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该院每年接收学院派出的5名留学生直读计算机博士,涉及计算机、自动化、信息工程、机械电子、电子工程等专业。
    4、美国马歇尔大学 根据两校合作协议,每年接收学院派出的一定数量的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涉及学院全部专业。有关合作办学项目,如“2+1+1”模式,正在制定详细计划。
   5、法国马恩河谷大学 根据两校合作协议,每年接收学院派出的一定数量的留学生,攻读学士、硕士学位,涉及包括计算机类、经济管理类、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有关合作办学项目,如2+2项目,正在制定详细计划。
    6、韩国丽水大学 根据两校合作协议,每年双方交换一定数量的留学生攻读硕士学位(使用英语教学),涉及化工类、经管类专业。
    7、根据与英国相关高校的合作协议,每年将向对方派出的一定数量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
    8、根据与新西兰有关方面达成的合作协议,每年将向该国有关大学派出相关专业的攻读学士、硕士学位的留学生。
短期学生交流项目
    根据学院与美国、加拿大等英语国家合作院校的交流计划,学院每年组织多批学生代表团组互访,进行学生交流活动和英语培训。
    除以上已经确定并开始执行的留学项目外,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留学生办公室还提供其他国家留学的咨询和帮助。咨询电话:69259881

录取章程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录取工作采取网上录取方式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贯彻“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各省市的照顾分数,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
    收费批准文号
    学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4200元/年生 京价(收)字[2000]224号
                外语专业 5000元 /年生 京价(收)字[2000]217号
                其他专业 4600元/年生 京价(收)字[2000]217号
    住宿费: 校内公寓750元/年生;校外新生公寓正在建设中,收费按北京市物价局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