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我院毕业生的说明

 

    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学院的良好声誉,充分体现学院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便于用人单位和我院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愿意为用人单位提供良好周到的服务,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中心”将把毕业生的生源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欢迎广大用人单位将单位的情况简介材料及需求寄到我“中心”,我们将为用人单位进行宣传;

二、经过充分的信息交流后,如用人单位拟招聘录用我院毕业生,可采取以下几种招聘方式:

1、         用人单位来校进行招聘:请事先与我“中心”取得联系,“中心”将负责接待并安排招聘活动;

2、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面试:“中心”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初步审查后,由毕业生本人持“中心”的推荐信到用人单位应聘;

3、         “中心”代理招聘:“中心”可以为某些有着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用人单位免费代理招聘毕业生。

    三、通过各种方式录用的毕业生应及时签定就业协议书,有其它约定条件的双方须在就业协议书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