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拟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收基层一线人民警察,我分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市局考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首都公安工作。 2、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北京生源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3、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 4、年龄25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0岁; 5、学习成绩优秀、党员、学生干部和受过表彰奖励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6、具备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8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政治处317房间。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联系电话:69857014 (三)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电子版报名表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分辨率为宽400×高533的电子照片,电子版报名表须现场提交(所需表格到北京市公安局网站下载。网址:www.bjgaj.gov.cn); 2、身份证; 3、学生证; 4、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 5、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非北京生源需携带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大学四(六)级英语证书或成绩单。 三、相关说明 1、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统一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及政审,择优录用。 2、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的复习参考书目为《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2006年2月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售书地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读者服务部(木樨地公安大学北门西侧)。 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 2008年5月13日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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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成立于1999年,是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生就业工作。
     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安排意见和实施办法;开展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与咨询;通过走访、信函和计算机网络向全国发布应届毕业生的生源信息;收集全国用人单位需求毕业生的信息;接待用人单位;举办或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活动;办理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手续;制定毕业生就业建议性计划;组织毕业生的派遣工作;培训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毕业生质量信息监测、反馈点的建设,建立健全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以及各学院(系、部)的负责人组成,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领导为顾问,指导我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中心现已形成了集指导、服务、管理为一体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竭力为用人单位和学生提供各种优质热忱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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