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有关教师:
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4〕15 号),学校将组织参加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凡属于石油和化工教育领域,由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员单位主持完成的教学成果、编著教材或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的教学论文,均可参加认定。教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含 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教材出版时间应在2022年12月 31 日之前,教学论文发表时间应在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 31 日期间。已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往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含教材和论文)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基本要求与评审标准
根据《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可向中国化工教育协会推荐4项教学成果。基本要求和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 月11日16:00前将《单位推荐信息汇总表》、《教学成果申报表》或《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或《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至15号楼B203,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登录智慧教育综合服务平台http://cxcy.bipt.edu.cn/,选择“教学成果奖”,点击“我要申报”,在线填写成果信息、申报人信息、《申报表》,保存后提交教学院(部)审核。用户名为教职工一卡通号,密码为一卡通号后6位。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于6月12日12:00前完成在线审核,并对申报成果统一进行推荐排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金红梅 联系电话:81292041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2.推荐汇总表
3.教学成果申报表
4.教学成果(教材)申报表
5.教学成果(论文)申报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