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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春季学期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春季学期外国留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宗旨和总则

为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或学者到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扩大学校的国际影响,特设立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春季学期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为做好此项奖励的评审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经费来源

国际教育学院设立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春季学期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专项经费,每年大约3万元

第三条 奖励申请条件、对象和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历生奖

申请对象:攻读本科、硕士学位的优秀学生。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努力,无日常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3、乐于帮助同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协助老师完成工作;

4、综合表现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二)优秀语言生奖

申请对象:学习汉语言的学生。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熟练掌握汉语;

3、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努力,无日常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4、乐于帮助同学,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能协助老师完成工作;

5、综合表现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单项奖

申请对象:有突出表现的来华留学生。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

2、能够遵守中国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习认真努力,无日常违纪现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3、在留学生招生中表现突出;

4在各种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四条 奖励办法

根据上一年度秋季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和在校综合表现的总成绩来评定总成绩由学业成绩的百分之六十和在校表现成绩的百分之四十组成根据成绩排名依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鼓励奖若干名于每年春季学期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定原则与程序

1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国际教育学院的管理人员和老师组成5人以上的评审小组,评审结果经公示1周后确定

2、本办法的奖学金均由银行转账至学生银行卡,如有拖欠学宿费的同学,所获得的奖学金将直接划拨至学校作为补缴费用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国际教育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二一三月一日


(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2-20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