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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内学科平台建设申报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8-11-19 撰稿人:

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_页面_1.jpg

北石化科学发〔2018〕14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

校内学科平台建设申报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学位点建设、省部级重点科研机构建设等工作提供重要支撑,经学校研究决定,由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继续牵头组织开展2019年度校内学科平台建设申报论证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原则

1.顶层设计,优化布局。要贯彻2018年《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北石化党发【2018】46号)的相关要求附件1,配合实施4项重点计划: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计划、学科核心竞争力建设提升计划、硕士学位授权点增扩调整计划、学科条件平台建设计划。

2.重点建设,持续发展。要重点聚焦2018年申报获批学位点的验收评估,关注新兴交叉学科,同时适度兼顾基础学科。强调对学科尤其是学科方向的支撑作用,要围绕学科、瞄准方向、基于团队。尤其要关注平台建设的学科方向属性,避免因承担某个科研课题而单独配套建设。

3.创新机制,规范运行。逐步完善论证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与目标任务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方式。必须基于充分的调研论证,认真撰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科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提议书》(附件2),不认真论证或不认真撰写申请提议书视同不需要校内学科平台建设经费支持。

二、申报工作安排

1.2018年11月中旬,学校启动部署。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拿出初步工作方案,向部分机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校内OA等渠道公开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一线教师知晓。

2.2018年11月20日-12月2日,基层策划准备。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和科研分管领导组织动员广大教师尤其是学科责任教授、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科研团队带头人,积极调研论证、科学谋划决策,力争实现学科方向近期实力提升与长远发展布局的有机结合。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也将深入各二级单位,主动与相关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或教师代表座谈交流,在做好管理服务的同时予以必要的督促引导。

3.2018年12月上旬,项目形式初审。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征集的建设项目申请提议书进行撰写形式、建设内容等方面的初步审查,必要时请相关申请人或二级单位及时进行完善。

4.2018年12月下旬,学校组织论证。召开汇报交流会(校学术委员会、部分校领导全程旁听),择优择需择新打分排序,必要时继续完善补充。

5.校领导会商讨论。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向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汇报,听取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获得通过后列入学校2019年度校内公用经费的预算,春季学期开始后按要求尽快启动建设工作(力争2019年3月启动相关项目招标程序,加快经费支出进度)。

三、申报工作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为正式在岗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下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2018年度及以前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类项目尚未结题者、承担“高精尖学科”和“一流专业”2019年度项目建设任务者本次暂缓牵头申报。

2.为了保证申报质量,充分发挥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的学术评议指导作用,除拥有一个以上校级重点建设学科之二级单位的申报经费总额度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之外,其余各二级单位的申报经费总额度不超过450万元。单个项目的申报额度原则上不得低于50万元,已列入“高精尖学科”和“一流专业”2019年度项目计划的学科方向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进一步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校内共享,提高使用效益。项目中涉及采购单价40万元以上的标准仪器设备时,请先通过资产处的“仪器设备共享管理系统”查询,若学校已有同类设备则须附说明。

4.每个建设项目申请提议书的打印签字盖章版2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12月5日。

5.联系人:唐广军代峰燕;联系电话:81292045、81292046;电子邮件:tangguangjun@bipt.edu.cn,daifengyan@bipt.edu.cn

 

 

附件1:《中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北石化党发【2018】46号)

附件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科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提议书》(参考模板)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年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