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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横向项目结题及经费结账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05-20 撰稿人: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发文模板

(北石化科学发〔2020〕08号)

关于办理横向项目结题及经费结账的通知

院(系)及科研项目负责人:

深入贯彻2020年3月下旬学校横向科研项目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北石化院发〔2017〕21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均应按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并结题,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年内办理项目结题及经费结账手续。

办理结题手续时,对已履行完毕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向科学技术处提出结题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结题资料委托方的验收意见,包括验收报告或验收结题证书、鉴定证书等),填写《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结题申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结题审核表》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决算审签单》。对中途中止研究的横向项目,需经委托方提供同意中止的相关证明及对剩余经费的处置意见,填写《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中止(或撤销)申请,到科技处办理项目中止手续。合同已执行完毕,但合同款未到全,还会继续到款的,请提交合同延期申请。

请各位老师对本人承担的2018630日之前结束的横向科研项目及2015630日之前应结题但申请延期的项目进行核查,并在630日前到科技处办理项目结题及经费结账手续逾期科技处将按《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北石化院发〔2017〕2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2.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结题申请

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项目结题审核表

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科研经费决算审签单

 

 

科学技术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