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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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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 号)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本科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是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是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为推动采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采集任务按时完成,特制定我校2022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请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及原则

(一)务必把握内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教育部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将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的显性数据,也是专业申请工程教育认证基本情况数据来源。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准确理解和把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标准与内涵,确保采集的数据准确、规范、可溯源。

(二)务必坚持原则,坚持数据原始真实与关联度相结合。采集的数据既要保证真实反映学校教学基本状态,又要保证数据之间的逻辑性与一致性,系统的设计数据收集工作,并进行数据挖掘分析,为学校发展规划的决策和各项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三)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采集工作按时完成。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应指定具体联系人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的填报工作,方便联系与沟通。各责任部门应确保数据采集工作到位,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协作分工,密切配合,严禁工作推诿。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组  长:陈家庆

副组长:戴  波

成  员: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负责人

数据填报交流群:北石化基本状态数据填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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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任务

(一)工作流程

本次数据采集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通用篇(2022版)》(附件1)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特色篇(2022版)》(附件2)要求填报,采用“自下而上,归口负责”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3)分解任务到具体部门,分为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两大块。

2.各部门按照所分解的任务,确定数据采集人和审核人,依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通用篇(2022版)》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特色篇(2022版)》,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工作。

3.需要协作部门采集的数据项,由协作部门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给责任部门,需要教学单位配合收集的数据项,由教学单位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给责任部门。

4.责任部门负责数据的汇总和审核,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协作部门或教学单位沟通,达成一致。审核无误的数据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见附件4)在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库系统进行填报。

5.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责任部门上报的数据,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同意后在数据库系统提交。

(二)数据填报

数据填报采取线下Excel电子表格填报和数据库系统在线填报两种形式,每个表格的具体填报形式见《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分解表》(附件3),责任部门数据提交学校审核全部在数据库系统上进行。

1. 线下模板

填报部门采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线下填报模版2022》(附件5)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

特别提示:不能对Excel模板表格进行任何改动,否则将无法上传。

2. 在线填报

填报部门根据表单填报项直接在系统上进行在线填报。

四、工作平台

1.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建议),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22.31.135.14。各责任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部门拼音首字母_姓名拼音全称(如:10017_jwc_hualingyan),初始密码均为123456,登录后点击状态数据采集,选择2022年度采集数据进行填报,如有问题可与教务处联系。

2. 各责任部门及协助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编制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含通用篇和特色篇)开展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五、工作进度

1.数据采集与填报(2022年9月21日―10月24日)

(1)各数据采集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和教学单位于9月25日前确定采集数据填报人、审核人并报学校教务处,进行任务分解,做好数据采集准备工作。召开数据采集有关部门工作会议,部署数据采集工作。

(2)协作部门、教学单位于10月15日前依据责任部门要求完成数据及支撑材料收集、统计、整理和审核工作,提交责任部门。

(3)责任部门完成数据整理、统计和审核工作,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的数据于10月24日前,由各责任部门数据录入人员在数据库系统进行填报并完成审核,教务处对全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汇总。

2.数据审核与报送(2022年10月25日―11月15日)

(1)10月31日之前,责任部门负责人对重要数据进行二审,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汇总数据并审核校对。

(2)11月15日之前,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并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审核通过后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3.采集工作时间截点特别说明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统计时间截点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各统计时间截点定义如下: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2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联系人:华灵燕         联系电话:2597/18511899848

办公地点: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15号楼B座210室)

 

附件1-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通用篇(2022版)

附件2-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指南-特色篇(2022版)

附件3-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2年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系统操作流程和数据录入流程

附件5-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线下填报模版2022

附件6-2022年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人联系方式

附件7-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2版变化情况汇总

 

                                                                      教务处

                                   2022年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