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14年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jsfzzx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学校2014年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和管理骨干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优秀责任教授和管理专家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决定对2014年度入选接受资助的教职工的项目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承担此次人才资助项目结题的主要工作布置、安排和最终验收,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质量把关和评估,计财处和审计处协助进行评审和验收。
二、时间安排
1. 2016年12月26日前,2014年度学校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受资助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材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和《结题支撑材料》(见附件2)各1份;优秀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项目同时提交学科、学术研究报告1份和课题研究报告1份;优秀责任教授资助项目同时提交学科、专业研究报告1份;优秀管理专家资助项目同时提交课题评估、分析和研究报告2份以上;优秀青年教师培育计划项目同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份;优秀管理骨干培育计划项目同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1份。研究报告见附件3。
2. 12月28日前,受资助人所在单位审查以上材料、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把关,填写《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并将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到jsfz@bipt.edu.cn。对超额完成预期规定任务或完成质量较高者给予优秀评价,对基本完成预期规定任务且完成质量一般者给予合格评价,其余为不合格。
3. 后期学校将视情况组织召开项目结题验收会,邀请评审专家组成项目结题验收组,各项目受资助人参加现场答辩。
三、 其他要求
学校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是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我校科研和教学团队结构、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和加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和相关项目受资助人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结题工作,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评审意见和验收总结要客观、详实。
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报告书等材料或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由受资助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否则,学校将取消受资助人的项目资助资格,追回资助款项。
四、 表格填写说明
1.《结题报告书》格式见附件,纸质版要求受资助人在表格相应处签名,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2.《结题支撑材料》封面格式见附件,纸质版封面页要求受资助人签名、所在部门盖章;支撑材料应单独装订成册,主要包括: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著作封皮及目录的复印件(均请在本人姓名处做标注);专利证书、所获奖励证书、荣誉证书等的复印件;媒体报道、相关图片及其他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
3.《研究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纸质版封面要求受资助人签名、所在部门盖章;项目名称填写优秀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优秀责任教授/管理专家资助项目和优秀青年教师/管理骨干培育计划;课题名称写申报的课题的名称。
4.《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要求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填写时对超额完成预期规定任务或完成质量较高者给予优秀评价,对基本完成预期规定任务且完成质量一般者给予合格评价,其他为不合格。
所有结题材料电子版请注明邮件主题统一发送到邮箱jsfz@bipt.edu.cn。
联系人:申爱明, 联系电话:2245,地点:16号楼A201房间。
附件1-1:优秀学科带头人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1-2:优秀责任教授和管理专家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1-3:优秀青年教师和管理骨干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支撑材料
附件3: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结题研究报告
附件4: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5: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绩效基本要求
附件6:2014年学校优秀人才培育计划项目资助名单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1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