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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jsfzzx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3日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老师:

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资助额度

本次试点申报工作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言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市人才局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评审,从中择优提出候选人参加人力社保部评选。经人力社保部审核确定的资助人选,每人将获人力社保部一次性资助金额30万元。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2015年1月1日后回国;

  4.我市急需并能在北京市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年限、年龄要求。同等条件,优先推荐曾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留学回国人员。

  6.已入选国家“国家级人才”、“万人计划”等重大专项人才计划,或已入选北京市“海聚工程”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重复申报。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老师的材料于3月29日之前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申报材料包括: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Word)及扫描版各一份。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3.留学经历、业绩等证明材料电子版(PDF)一份。包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居民身份证及相关业绩等材料。

4.申报承诺书、申报函电子版(Word)和扫描版(PDF或JPG)各一份。承诺书由个人撰写并签字,须标明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申报函由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出具。承诺书和申报函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涉密项目请注明。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师德师风、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相关情况须在申报函中明确注明。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18691859867

电子邮箱:jsfz@bipt.edu.cn

附件: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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