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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8年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8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20186月申请学位的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

现转发“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8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请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814

附件:

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86月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20186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18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所有准备在2018年春季学期参加答辩的硕士生(含留学生、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答辩申请。没有通过答辩申请的学生,将不能参加2018年春季学期的查重、盲审及答辩环节。

答辩申请时间:2018148:00 - 20183815:00

学生提交答辩申请后,请告知导师及时审核。

学生申请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查看申请学位流程---提交答辩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指导教师相关--硕士毕业申请审核

学位办将在通过答辩申请的所有硕士生中进行抽查盲审,详情请看本通知后续内容。

二、学位论文查重

1.查重对象:对所有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包括申请暂不公开的论文)进行查重。本次查重每位硕士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高论文的质量。

2.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的截止时间:

1所有参加盲审(学位办负责抽查盲审和学院负责送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上传及截止时间20183268:00 - 201849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

2)不参加盲审的硕士论文上传及审核时间:20184168:00 - 201842015:00完成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及学院审核环节)。

3.上传查重学位论文路径及要求

参加盲审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格式:PDFword2003版或2007版)。

不参加盲审的学生上传学位论文格式:word2003版或2007版)。

学位论文命名: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将自动生成文件名。

学位论文内容: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致谢”及“学位论文集”部分。

学生上传路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导师审核路径: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教师服务--论文查重申请审核

4.网上申请学位论文查重程序

第一步: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位管理―论文查重申请。

第二步:导师审核。(学生上传论文后需提醒导师及时进行审核)

第三步:学院审核。

第四步:学位办查重。

第五步:学位办公布论文查重结果。

第六步:学生查看查重结果,进行后续环节。

5.查重要求及申诉程序:研究生院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每篇学位论文的文字总复制比,或绪论、实验、结论部分比例过高者,且申诉未获通过者,须推迟半年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

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议,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做出书面说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对查重结果进行审核后做出查重“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不再允许答辩,按结业处理。

具体参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核实施办法(修订)》(北化大校发[2017]40号)。

三、学位论文盲审

1.盲审抽查比例:

对已通过201806批次答辩申请的硕士生学位论文盲审抽查比例为:全日制硕士生不低于1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低于30%论文暂不公开的硕士研究生100%

201806批次开始,被抽中盲审的学生,如果没有在本批次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论文,将在后续的批次(在学习年限内)自动添加到盲审名单中进行盲审。

盲审名单届时将在网上发布,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学院要求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在学院。

2.盲审结果:

1)学位办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学生、导师可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看。

2)学院要求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结果,由学院通知学生。

(3) 盲审结果的处理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试行抽查盲评的暂行规定》(北化大校发【201723号)执行。

四、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2018531前完成。晚于该时间点,将无法在本学期申请学位。

2.集中答辩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各答辩小组应当对论文水平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参加上一级组织(学科、学院)的再次答辩。未能通过二次答辩的学生将推迟半年重新参加集中答辩。

3.集中答辩不得因某生已经推迟毕业而降低水平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多次参加集中答辩。

4.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未能达到水平要求者,按结业、肄业或毕业处理,但不得授予学位。

5.通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学位管理,提交学位论文的最终版(完整版),否则学位分委会(学院)将无法讨论学位。

6.在下一批次启动之前未能完成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下一批次申请学位的程序,重新进行答辩申请、查重、盲审等环节。

五、学位论文撰写格式

申请硕士学位的论文撰写格式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

六、学位论文的装订

答辩前用白色封面进行装订,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论文已经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的认定书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

七、答辩公示

在答辩三天前,学院须将答辩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八、学位信息提交

1.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有关网站,录入并提交学位信息(详情将另行通知)。

2.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提交照片(包括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提交要求:

1)纸质照片1张:2寸、蓝色背景、无白边证件照。

2)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相同,JPG格式。照片命名方式:姓名_身份证号码。

3)截止日期:2018610

九、暂不公开学位论文,请学生在离校前将纸质版论文交至图书馆五层,科技查新站。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4414382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