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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离校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3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014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离校通知

 

我校与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以及石油大学2014届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均需要在所属招生录取学校及我校办理离校手续。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离校清单见附件,也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http://www.bipt.edu.cn../下载打印。

 

注意事项:

  1. 学校于626830-1630在康庄校区教学楼一层开展毕业生离校联合办公。
  2. 联合办公办理单位依次为: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其他单位办理次序不限。
  3. 欠费毕业生请于625日前到计划财务处A102室交清所有欠费,结算时请用银联卡;
  4. 626000停止毕业生校园网账户使用功能;
  5. 626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注销校园卡,同时停止其中餐饮、打水、洗澡、消费等功能;校园卡的门禁功能截止到629日上午900,住在其它学生公寓的毕业生,参照此时间执行;
  6. 校园卡丢失者,需到教学院(系)开具证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必须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方可到研究生工作部(处)、交表并领取离校相关材料;
  7. 学校将于626日凌晨000停止毕业生校园网账户使用;学校电子邮箱功能将一直保留。6.如果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8. .图书馆:关于学位论文提交的说明http://info.bipt.edu.cn/jgjf/bctzgg/398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