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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2

 

研发〔201324


 

关于做好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教指委[2011]11号)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进度安排,现对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注意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即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该强调应用性,积极参与实践,选题应该来自于生产实际第一线,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

2.开题审核小组由本学科领域5或7为研究生导师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以上专家组成。

3.开题审核小组、导师必须确保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与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符合本专业的培养方案。

4.开题应以公开方式进行。

5.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研究课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课题者,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并由导师写出书面报告,陈述更改理由,经培养院系同意、送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另做开题报告。

6.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由相关培养院系根据研究生培养进度进行安排,但最迟应在2013年12月27日之前完成。在确定开题时间后,应至少提前三天将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的时间、地点及组织工作的具体安排报研究生处。

7.开题结束后,研究生的书面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院系、导师和本人各留一份。2013年12月底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学生开题报告电子版提交和导师审核等相关内容(系统网址:http://grs.bipt.edu.cn/)。

请各培养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关导师、研究生做好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联系人:唐广军,电话:2277

附件1: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

附件2: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空白文本)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