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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课程建设评估及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5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处)
研发〔201316

 

 

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课程建设评估

及校级重点建设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

课程学习既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特定职业领域的学术水平,也是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创新,促进其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研究生处决定从2013年起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希望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立项办法通知如下:

一、校级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与评选

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根据本单位所承担的研究生课程情况推荐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研究生处组织学校专家组进行评估和审定。

为更好地配合学校专家组的评审和实地考察,请各开课单位和各推荐课程的课程组根据课程自评依据、自评报告认真整理支撑材料,学校专家组将根据课程建设评估需要,随时抽调有关课程的材料或向课程负责人询问。

、时间安排

1. 10月21——11月1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单位组织研究生授课教师完成课程建设总结,填写自评依据和自评报告。向研究生处提交推荐申报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的各种材料。

2. 11月4——11月14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评审。

3. 11月18——11月22,公示评审结果。

三、研究生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符合研究生课程建设规划,是各开课单位自评为“良好”以上的课程;

2.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符合要求的课程组教师队伍2 人(含)以上;

3.原则上优先推荐研究生学位课;

4.申报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的材料:

(1)所申报的每门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需提交相应的“课程建设评估自评报告”和“课程建设评估自评依据”各一份;

(2)课程建设的所有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论文或著作、教材、教案、课件等)复印件一份(论文和著作只复印写有作者和单位的目录和封面即可);

(3) 申请人填写的《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一份,并经课程的开课单位审核、推荐。

    
 

附件1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研究生课程建设评估自评报告
附件3:研究生课程建设评估自评依据
附件4: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联系人:研究生处培养与教学运行办公室(教422  常俊英

电话:2231   E-mail: changjunying@bip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10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