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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公费)招生接收调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1
各位考生:

欢迎你们选择北京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愿你们成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工作已经开始。我校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可接收报考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入生源。我校接收校外调剂生源条件是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相关政策,并以我校公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专业接收调剂生源条件为准。

请有意申请调入我校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联系方式 

招生领域

招生专业方向名称

联系人

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化学工程

专业咨询

085216

清洁石油化工

李翠清

 

 

宋永吉

licuiqing@bipt.edu.cn

 

 

songyongji@bipt.edu.cn

010-81292124

 

 

010-81292038

生物质化工与环境友好精细化学品

化工过程强化与新工艺

石油化工新材料

能源清洁利用与转化

机械工程

专业咨询

085201

水下连接工艺与设备

俞建荣

 

 

初庆东

 

 

yujianrong@bipt.edu.cn

 

 

chuqingdong@bipt.edu.cn

 

 

010-81292922

 

 

010-81292136

 

 

焊接装备自动化与智能化

高效油气水多相分离技术与设备

过程流体装备设计与减振降噪技术

光电检测与机器人应用技术

应用摩擦学与表面工程技术

机械产品现代设计与制造技术

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

乔溪

qiaoxi@bipt.edu.cn

010-81292056

 

我校将于国家教育部公布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分数线和接收调剂生源条件后,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布招生专业接收调剂生源的初试分数线和相关条件,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调剂申请,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发出复试通知等,接收调剂生源额满为止。同时,为了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我校出台了研究生相关奖励政策(见附件1)。

 

二、调剂要求(参考2012年)

1.须符合我校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说明: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政策和我校相关专业公布的具体条件为准。   

 三、调剂考生须准备的材料(复试时交二级学院)

1、考生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使用)及复印件1份;

2、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供查验使用)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成绩单(考生本科院校盖章);

4、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证件近照1(体检表用)

四、调剂办法(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办理的手续)

 1、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前,申请调剂考生可按照我校公布的调剂信息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部首页招生信息专栏下载填写并发至yanzb@bipt.edu.cn邮箱),提出调剂意向;

2、在调剂系统开通后,请考生务必登陆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并在调剂系统中进行调剂信息登记,否则调剂申请视为无效,我校将无法正式受理考生的调剂申请;

3、考生如实填写、提交调剂信息后,请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收我校回复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回复确认;对未及时接收并回复我校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对拟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5、对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组织进行复试及体检;

6、我校对拟录取考生调取人事档案及进行政治审查;

7、学校最后审查,报教育部批准后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五、学校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邮政编码:102617

学校主页:http://www.bipt.edu.cn

研究生处邮箱:yanzb@bipt.edu.cn

  

 附件1:奖励政策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从2012级开始进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学校统筹各方面的资源,为研究生设置硕士生基础奖学金(或助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硕士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生助学基金。

1.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另有每月生活补助)和优秀硕士生奖学金评审按照研究生学生手册规定执行。

2.硕士生专项奖学金。

(1)新生生源奖学金:用于吸引优质生源。

(2)学术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硕士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学术活动等。

(3)校企合作培养奖学金:用于奖励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国内就读的优秀硕士生。

(4)国际联合培养奖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到国外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进行合作培养。

3、硕士生助学基金。按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要求,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和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并发放相应的助学金。

4、定期评定优秀研究生,并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