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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6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关于开展北京化工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以下简称2019化大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符合《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北化大校发201410)(附件1)评选条件的我校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培养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研究生工作部(处)部(处)长、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等相关人员担任组员。

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各培养单位北京化工大学下发的2019年化大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附件2)和《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部门学业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

2、各培养单位根据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评定实施细则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工作研究生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提出申请。评选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1021前各培养单位将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评选结果(附件4及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至changjunying@bipt.edu.cn研究生处汇总获奖名单,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范围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4、1025研究生工作部(处)在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获奖名单上报北京化工大学研工部。

、其他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应高度重视,统筹指导,严格评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的宣传指导工作,对研究生讲清目的、意义,提高研究生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认识;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应及时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请各培养单位仔细核对学生的个人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率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