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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级研究生“研究生创新活动和实践能力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

关于组织2016级研究生研究生创新活动和实践能力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创新活动和实践能力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组织开展2016级研究生创新活动和实践能力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项目结题必须经过答辩环节。各培养单位安排研究生创新活动和实践能力训练计划指导工作组集中组织结题答辩为了促进成果交流,结题验收面向全校公开举行具体时间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需提交材料:①结题报告必须附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实验报告、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设计图纸、调查报告、仪器装置、开发的软件或系统、实物成果照片录像等,最好附有成果应用前景评价或技术经济分析报告;结题成果汇总表(培养单位按照成绩排序)项目成果展示以上项材电子版和①②项材料纸本一份打印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截至时间201963下载地址: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创新项目(http://www.bipt.edu.cn../index.htm

成绩管理根据项目负责人的汇报情况及研究工作记录,评估项目实中的努力程度和完成情况,由结题验收小组审定,给出成绩,成绩按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并给出评语。成绩不及格者,不予结题。项目负责人毕业班学生,若未能按立项申请书中的规定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指标,或在项目的实施中发现项目前景不明确、无应用价值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学校有权视情况提出警告、中止或撤消该项目,同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有权决定是否要求赔偿,并在全校通报,情节严重的给与当事人以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并且将相应减少对所在培养单位的经费资助。

宣传展示:各培养单位做好项目宣传展示工作。及时将成果以实物、照片、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展览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实践氛围和浓厚的科技创新气氛

各培养单位可以通过结题工作,为评选“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创新学金”做准备,该项奖学金仅针对石化学院自主招生专硕,评选办法届时将另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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