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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与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选拔通知

 

 
2012年我校与马来西亚的马来亚大学(University of Malaya)签订了学生交换协议。根据协议,我校每年推荐10-20名本科交换生到马来亚大学交流学习。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马来亚大学简介
    马来亚大学是全马来西亚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百年名校,2012年世界排名第156位。是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网(www.jsj.edu.cn)公布的一所正规公立大学。马来亚大学于1905年在首都吉隆坡建校。该校是一所文科、理科和医学兼有的综合类大学,也是马来西亚教学和科研实力最为雄厚的大学。其拥有全马来西亚最先进的教学设备和研究设备,同时还拥有马来西亚最大的大学图书馆。马来亚大学是名人辈出的大学,许多高级政府官员和商界精英均毕业于马来亚大学。学校现任名誉校长是原马来西亚最高元首阿兹兰沙,现任校长是阿卜杜拉萨努西·阿哈迈德博士。学校网址链接:http://www.um.edu.my/
二、交换生条件
  1、平均学分绩要求:不低于80分;
  2、我校2010级、2011级在读学生均可以报名,参加交换项目的学生须交纳我校的学费;
  3、具有一定英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四级450分或相当水平,学校将择期举行英语水平测试,CET-6达到425分者提交成绩单复印件可免考。有托福、雅思成绩者优先考虑;
  4、交换生所在专业应为马来西亚大学所设立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5、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7、能适应密度较大强度的学习,有较快融入异国他乡生活的能力。
8、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赴马往返费用、生活费等基本费用。
三、交换生待遇
 1、 马来亚大学提供免学费、住宿费的优惠条件;
 2、我校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参加交换项目的学生,择优提供10000元人民币/人的奖学金资助;奖学金名额视具体情况确定。
3、交流时间:一学期(20132-20136月底)。
四、交流生自理费用
  1、往返国际机票及学生保险费;
2、在马学习期间的生活费;
  3、马来亚大学资料审核费:1480元人民币/ 人(一旦申请,该费用概不退还);签证费:300元人民币/ 人(未获签证,该费用退还);交流生手续办理费用:每人7000元人民币/ 人(申请未通过,该费用退还)。共计8780元人民币,由项目代理方收取。
五、选拔程序
  1、学生于20121112日将相应申请材料统一交至二级学院;
  2、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于20121113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交至学校国际教育学院合作项目办公室。
  3、由国际教育学院会同教务处对申请人选进行面试,确定向马来亚大学推荐交换生名单,由接收高校审定最终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时间安排
  20131月,出国签证手续办理;
  20132月,学生成行,赴马来亚大学学习;
七、申请材料
  1、学生填写《马来亚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申请表》并提交500字左右的Personal Statement(英文自述,介绍自己并陈述申请本项目的理由,未来的学习计划等)
  2、二级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中英文成绩单)
  3、英语成绩证明(四、六级成绩、有效托福成绩或雅思成绩)
  4、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5、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在申请此项目的同时可尽快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费用自理)。
八、有关交换生学习成绩管理认定等
   1、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修读课程达到对方标准, 取得的课程学分后,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予以认定。
2、交换生所在院系应安排专人(学业导师、专业负责人等)指导学生选修校外教学环节,并负责专业类教学环节的学分与成绩认定工作,通识教育类教学环节的学分与成绩认定工作由教务处组织相关教学院系认定。
   3、在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或实习、实践等教学环节,如教学内容、教学要求与校内同类教学环节基本一致,且学时数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70%,可全部认定为本校专业培养方案中相应的教学环节学分。
4、如修读的课程或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学时数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学环节差距较大时,可视具体情况认定为选修或个性化教学环节。
5、学生在申请校外修读课程之前,需充分了解所修读内容的具体情况,并在学业导师、专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本科学生校外修读学分认定申请表》,并经所在教学院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在返校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将校外单位提供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两份提交给所在教学院系,进行学分和成绩的最终认定。专业类教学环节由教学院系完成学分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登录成绩;通识类课程由教学院系报教务处后进行学分认定、审核、备案并登录成绩。
 
 九、项目负责人
国际教育学院:李建华老师 
办公室:综合楼416
电话: 81292267
                                             
国际教育学院    教务处
                                                2012117
 
 
 
 

北 京 石 油 化 工 学 院
本科学生校外修读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填表时间
 
修读课程所在学校/单位
(境外大学请写明中英文名称)
 
Email
 
联系电话
 
返校时间
 
校外修读课程名称
课程编号
学分/学时
 
 
 
 
 
 
 
 
 
 
 
 
 
 
 
 
 
 
可免修/替代的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课程模块
课程编号
学分
 
 
 
 
 
 
 
 
 
 
 
 
 
 
 
 
 
 
学生本人签字:
 
 
专业负责人:
 
 
 
日期:
 
 
 
日期:
 
学生所在学院(系)意见:
 
教务处意见:
 
 
 
日期:
 
 
 
日期:
 
注:1、该表格在学生赴校外修读前在专业负责人指导下填写,经所在学院(系)认可后交教务处备案; 2、申请表需附修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3、本表一式三份,由学生、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处各留档一份。
( 发布日期:2012-11-07 文章编辑:国际教育学院 浏览次数: